【新京报】领事保护中国还可做什么

发布时间:2015-4-30 10:01:00 作者:王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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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国与全球化智库主任王辉耀

    随着“走出去”的公民和企业分布越来越广泛,领事保护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领事保护的经费筹措和成本支付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尼泊尔8.1级超强地震后,中国飞机第一个到尼泊尔接回中国游客。26日晚8时20分许,亲历地震的115名乘客安全归国。近5年来,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与各驻外使领馆处理各类领事保护与协助案件数量年均3.5万-4万起,境外中国公民和企业面临的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此次,中国政府在公民撤离中表现出一个国家面对突发事件时对于国民的担当。但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迅速增长的出国人数,在领事保护方面,中国还可以做些什么?

  中国目前的领事保护工作整体上主要仍以政府为主,而在发达国家主要采取的是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相互补充的多元模式和格局。我们的传统模式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汇聚较大的资源参与海外公民和机构的保护,但随着“走出去”的公民和企业分布越来越广泛,领事保护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领事保护的经费筹措和成本支付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在2014年的利比亚撤侨过程中,有关部门改变了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进行了改进的尝试,积累了新的经验。如何进一步规范政府、企业和公民个人的责权义务关系,探索合理有效的成本转移支付制度,仍然是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成本转移支付制度有待探索。

  此外,领事保护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在目前的领事保护工作机制中,虽然建立了“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赖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的协调作用,地方、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感调动仍不够充分,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一些国家在海外领事保护十分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和商业性安保机构的作用,而如何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探索借鉴相关经验,仍然是一个新的课题。

  随着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的不断发展,公共外交和软环境建设也面临一些新问题。例如,近年来中国企业从“项目和人员走出去”向“资本走出去”的转变加速,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涉足国外高科技领域投资,追求高附加值投资,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中表现也日益活跃。企业在海外遇到的政治风险和法律风险随之上升,有时会因非经济因素被人为污名化和妖魔化,招致排挤和冲击,等等。面对这些新因素、新变化,有必要在领事保护与公共外交的结合方面与时俱进地进行研究,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举措。

  领事保护工作具有典型的窗口特征,领事保护工作信息的对外传播,是塑造良好国家形象、传递民间友好、促进中国与世界良性互动的重要抓手。同时,良好的国家形象和友好的民意基础,又是领事保护水平提升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大领事保护工作信息对外传播的力度,在实践中强化四个方面的“紧密结合”,为领事保护创新发展提供更为充分的综合保障。

  具体而言,一是将领事保护信息传播与公共外交紧密结合,共同着力于塑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和国家形象,营造有利于领事保护创新的软环境。二是领事工作信息传播与发挥侨务工作的传统优势结合,认真研究与华人华侨相关的重要法律问题,吸收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充分发挥海外华侨华人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增强海外“安全网”的厚度和弹性。

  三是建立一支专门从事海外领事保护工作的工作队伍,及时发布、整理相关领事保护信息,加强网上舆情追踪和引导,在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掌握网络舆情主导权。四是将领事工作信息传播与公民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开阔公民的国际视野,增进其对领事保护工作特质和海外安全形势的了解,增强其安全避险意识,倡导良好的行为规范,使领事保护更好地实现为“走出去”的中国公民实现自己的梦想保驾护航。

选自《新京报》2015年4月29日A5专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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